一些地方和领导干部片面理解“稳定压倒一切”,认为平安就是“不出事”。对群体性事件应对失当,要么乱扣帽子、加剧冲突,要么丧失原则、一味妥协。这种逻辑下的维稳,不是权利维稳,而是权力维稳,不是动态维稳,而是静态维稳,不是和谐维稳,而是强制维稳
创建平安广东,要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着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民生、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基层建设、筑牢创建平安广东基础防线。创建平安广东,必须注意防止和克服四个认识误区。
要防止和克服“平安就是不出事”的认识误区。一些地方和领导干部片面理解“稳定压倒一切”,认为平安就是“不出事”。对一些苗头性问题视而不见,能捂则捂、能压则压;对“定时炸弹”式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采取“击鼓传花”的做法,明知不妥,但愿不在我任上出事就“OK”;对群体性事件应对失当,要么乱扣帽子、加剧冲突,要么丧失原则、一味妥协,等等。这种逻辑下的维稳,忽视了对公众权利的保障,回避了对群众所急所盼的充分协商,不是权利维稳,而是权力维稳,不是动态维稳,而是静态维稳,不是和谐维稳,而是强制维稳,甚而产生新的不稳定因素。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稳定问题是社会进步中的问题,只有在化解矛盾中不断达成新的稳定状态,才能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要防止和克服“简单花钱买平安”的认识误区。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信奉“能压下就有两下、摆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稳定、妥协就是和谐”、“花钱买平安”的治理方式。“信访不信法”由此蔓延,“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预期得以强化,简单的小矛盾往往演变成大事件。这种维稳行为方式,尽管也能奏一时之效,但治标不治本,而且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动摇了党的执政基础。
要防止和克服“创建平安只是政法机关的事”的认识误区。有的地方和领导干部把创建平安、维护稳定只当作是政法机关的事,事不关己;有的政法机关单打独斗,疲于奔命;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公共安全、社会管理与服务的渠道不宽等等。我们必须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要求,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
要防止和克服“创建平安大跃进”的不良倾向。创建平安广东要避免急功近利,防止将创建平安广东简单化、片面化,画饼充饥忽悠群众,将创建平安广东沦为平安“政绩工程”等。必须从办得到、能办好的事情做起,不刮风、不攀比、不提超越阶段的目标,一步一个脚印,努力创建一个基础更牢、水平更高、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广东。
——中共广东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朱明国日前在全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大会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