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儿子送自己金项链作为生日礼物,赵某母亲有点怀疑,儿子没上班哪来钱。追问后得知项链来路,母亲把他送到了派出所。
指挥邻居小孩偷东西
赵某是湖北仙桃人,今年22岁,初中毕业后跟着父母到余姚市泗门镇打工。
去年12月,他因为工作疏忽被公司辞退,不愿回农村老家,一时间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他花光了自己的积蓄,直发愁。
与赵某家相邻的,是一对本地夫妇,他们家有两个六七岁的小男孩,分别叫大宝和小宝。平常没事的时候,张某时常逗两个孩子玩,大宝、小宝也觉得这个叔叔很亲切。
整日在家闲着,赵某琢磨着怎么弄点钱花花。“反正孩子这么小,什么也不懂,平时这么听我话,叫他们去偷点东西估计也能干。”赵某算盘打得挺响,“即便行窃时被发现了,估计也只是训诫一番罢了,不会出大事。”
今年1月10日、20日,他两次让大宝、小宝到邻居李某家中偷钱,分别拿了李某放在钱包里的1900元和300元。两个孩子还小,以为叔叔叫他们怎么干就该怎么干,他们把偷来的钱都交给了叔叔,而赵某给孩子买了些吃的作为犒劳,并嘱咐他们,此事千万不能跟爸妈说起。
母亲扭着他去派出所
尝到甜头后,赵某更加胆大妄为。1月30日,他带大宝、小宝到镇上一家金银首饰店,自己叫营业员挑选首饰,让两个孩子偷偷溜进柜台内。趁营业员不注意,孩子拿走了柜台内的两根金项链及500元。事后经鉴定,被盗的2根金项链共计价值人民币5000余元。
赵某很知足,想着母亲生日快到了,就把项链带回家送给母亲。
“没有工作,儿子怎能买得起这么贵重的礼物?”赵母很是纳闷。在她的逼问下,赵某交代了是自己教唆大宝、小宝偷东西。赵母很是生气,狠狠打了儿子一巴掌,并扭着他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昨天,赵某因盗窃罪被余姚市检察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