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通过大学室友认识一名女大学生郭某,因认为女友提分手却拒绝返还他送出去的钱,陈某持刀刺死郭某。日前,陈某在市二中院受审,检方指控其犯故意杀人罪。
陈某现年25岁。法庭上,陈某说他通过同学介绍见到了正在上大学的郭某,两人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陈某说他自己感觉受骗了,他向郭某索还财物。去年10月4日,陈某去郭某的宿舍,想和郭某再谈一谈。路上,他买了把水果刀。
在郭某宿舍门口,陈某看到郭某和一个男的正在说话。“我觉得他们是在说我不好,我当时特别气愤。”陈某说。看到那个男的骑车走了,郭某则向宿舍走去,陈某怒不可遏地拔出刀冲上去……
检方指控,陈某为报复郭某,于2012年10月4日20时50分许,携带尖刀,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大学宿舍楼前,对郭某的头面部、颈项及双上肢等部位猛刺20余刀,致郭某死亡。被告人陈某于当晚向公安机关投案。法庭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