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中要求各部门坚持量财办事、量力而为,集中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最急需的民生民困及扩内需保增长的项目上,同时加强对公务活动的管理,严禁利用公款吃喝玩乐。《办法》还规定,将对各部门进行行政经费节约考核,分为公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考核,要求公用经费执行不得超过年度预算数;经济科目(即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支出经济科目)执行情况考核,主要包括办公费、交通费、出国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等6个经济科目,要求上述经济科目支出不得超过上年决算数。据悉,行政经费节约考核实行半年预告,年度综合考评。对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不合格的,市政府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目前,市纪委牵头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组已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城市管理局、建设局等单位开展厉行节约工作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尚未发现违反厉行节约规定的典型案件。
与此同时,我市还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对2006年至200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情况,2008年公务接待、一般性费用支出及用电、用油、用水等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在掌握底数的基础上,提出各项经费支出压缩、降低、削减的具体指标。记者了解到,2009年全市公款出国(境)支出拟压缩240多万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拟压缩2450多万元;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拟压缩1800多万元;用电、用油、用水支出拟压缩84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