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上午,市教育局召开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会议,并下发《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明确界定,学校班级当天新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达5例及以上,或当天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累计30%以上,该班可实施停课。1周内同一学校发现10例以上聚集性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且其中至少有2例为甲型H1N1流感病例,界定甲型H1N1流感疫情爆发。
会议提出,应以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为先,并确保教育秩序正常。学校班级在及时采取停课措施后,应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患者采集标本进行检测确认疫情者,将通知学校继续实施停课,停课期限一般为7天。对排除疫情者,可根据当地疫情发展的不同阶段做出科学研判,酌情调整班级和学校停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