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两头”建“两制”,夯实法治工作基础
1998年,领导小组确定把依法治市工作的重点放在抓“两头”建“两制”上,即一头抓各级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一头抓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同时逐步抓好执法责任制和冤案错案责任追究制的建立健全。同年5月召开的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执法责任制的决议》。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认真抓好市直机关落实执法责任制的试点工作,组织检查组对试点单位进行交叉检查,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劳动局、市地方税务局等6个试点单位的经验做法编印成《揭阳市依法治市工作手册》供有关单位参照。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组织省、市两级人大代表对市直行政机关落实执法责任制情况进行视察。经过努力,市直各执法主体和各县(市、区)全部建立了“两制”,依法规范执法行为。同时,着力推进基层的“四民主两公开”,调动了基层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促进了城乡基层的稳定和谐发展。
抓重点促公正,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是依法治市工作的两个重点。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市的关键。先后组织开展了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市市本级政府行政审批事项从原来的959项削减为356项,其中保留行政许可184项,非行政许可172项。第四轮改革正在顺利推进。通过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进程明显加快,行政管理重点逐步下移,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市、县(市、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我市市、县(市、区)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水平。建立并实施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制度、依法行政首长问责制度、依法行政报告制度等6项制度。
公正司法是依法治市的难点,也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全市法院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新的司法需求。案件审结率、执结率走在全省法院前列;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全省法院先进水平。制订了《揭阳市法院系统加强审判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各级审判组织的职责,强化院长、庭长对办案的监督,保证了办案质量,受到省高级法院的高度评价并在全省推广。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和便民利民措施。成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在全省法院起到很好的带头作用。全市检察机关创新举措,建立侦查、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受到最高检察院的肯定并被转发全国检察机关。建立渎职侵权检察部门介入行政执法部门行政调查的工作机制。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做到公正文明执法。深入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抓测评严考核,法治工作上新台阶
建立了依法治市测评制度和依法治镇(乡、街道)考核验收制度。制定了《揭阳市依法治市工作测评办法(试行)》和《揭阳市依法治市工作测评标准(试行)》,由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依法治市测评验收工作,采用量化指标对全市各县(市、区)和市直及中央、省驻揭副处级以上单位的依法治市工作进行量化测评考核。制定了《揭阳市依法治镇(乡、街道)工作考核验收标准(试行)》,由各县(市、区)依法治县(市、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同时建立了县(市、区)、镇(乡、街道)党政一把手法治工作年度考核制度。
抓典型带面上,总结法治工作经验
通过培育试点和先进典型、召开经验交流会的方式,总结推广依法治市工作经验。2007年,依法治市办公室选定普宁市里湖镇、揭西县坪上镇等作为依法治镇工作示范点,选定东山区东阳街道东山村、揭东县玉湖镇姑山村、榕城区仙桥街道西岐村、普宁市洪阳镇宝镜院村、揭东县地都镇土尾村等作为依法治村工作示范点,派出专人,协助他们完善、规范有关依法治镇、依法治村各项管理制度,总结工作经验。2008年8月召开全市依法治镇、依法治村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示范点工作经验。向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推荐我市东山村依法治村工作经验,受到省的推广。2006年选定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惠来县环保局等单位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单位,加强指导,总结经验,于2008年8月召开全市依法行政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
抓宣传重普法,营造法治工作氛围积极创新法治宣传的形式,为我市力拔粤东“五年大变化”头筹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面实施了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的“三五”、“四五”、“五五”普法规划,把法制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媒体开辟专栏开展公民普法教育,推出“法讯通”手机短信普法活动,利用“村村通广播”平台,强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编印《法在身边》普法读本免费发送给全市1445个行政村,作为“村村通广播”的基本素材。
抓示范促全局,法治创建有序开展
今年4月,根据省的统一部署,我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确定以揭东县、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地税局为创建活动示范点,全面带动我市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5月1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依法治市工作暨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动员大会,部署全市全面启动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和市直副处级以上单位都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积极开展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