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94年汕头市就启动青年志愿者行动,至今全市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已达100多个,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也已发展到扶贫帮困、帮老助弱、社区服务、环境保护和大型公益活动等多个领域,得到了社会的肯定,为弘扬无私奉献精神,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及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汕头市青年志愿者队伍的壮大和志愿服务领域的拓展,志愿服务活动中也面临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诸如青年志愿服务组织、青年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权利义务不够明晰,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缺乏相应的协调管理机制,青年志愿服务纠纷缺少明确有效的救济措施,青年志愿服务工作没有必要稳定的资金支持等,这些都在客观上影响了青年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因此,尽快制定出台青年志愿服务的地方性法规,从法律层面上规范、鼓励和支持青年志愿服务行为,调整青年志愿活动各方的关系,保障志愿组织、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年志愿服务事业健康蓬勃发展已显得十分迫切和需要。
据悉,《汕头市青年志愿服务条例(草案)》对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和活动的归口管理和指导部门,青年志愿服务组织的成立、职责,青年志愿者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权利和义务,青年志愿服务的保障,政府和社会的支持等内容均做了详细的规定。为弘扬志愿者精神,体现对青年志愿者的人文关怀,《条例(草案)》还规定,将每年3月5日设立为汕头市青年志愿者节。这意味着,一旦此项规定获得通过,汕头的青年志愿者将拥有自己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