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炳章代表指出,我国人口老龄化提前达到高峰。老年人需要丰富的精神生活,但由于各种类型精神疾病的困扰,老年人医疗费用负担随年龄增加而加重。有些家庭成员联系松散,丧偶以后独居的老人尤其感到孤独无助,令一些老年人产生厌世轻生的念头和倾向。因此,加强对养老社会福利事业的扶持和规范管理,应相应地在社区建设、养老保障、医疗体制、社会服务等方面作出适当的安排。
黄炳章代表建议,要把社会养老福利事业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建议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从原来所建立的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降为75岁,逐渐扩大照顾的覆盖面。应加大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普及力度,加快推进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使之从原来的23%的县试点范围扩大到25%。从管理体制上,还可实行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相结合,进一步加大保障的力度。扶持民办社会福利养老机构,鼓励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团体包括宗教团体兴办社会福利养老服务业。各地可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按照不同区域给予经济上的资助和必要的补贴,同时享受与政府兴办的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同等的优惠或减免政策。政府还应为老年人提供发挥余热的平台,弘扬和提倡尊老爱老的社会风尚,发挥老年人在知识、经验等方面的社会价值,真正使老年人老有所为,老有所乐。